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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十堰广播电视台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净化郧西交通环境,提升郧西文明形象,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郧西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摩托车(包含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包含三轮、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摩托车。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棚伞、酒醉驾、无牌无证、未年检、无交强险、报废车、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违法载人载货、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电动车。重点整治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棚伞、无牌、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违法载人载货、不靠边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路段
全县乡镇(场、区)集镇,城区行政规划中心区域,国、省、县、乡村道路,客运站场、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商超、建筑施工工地、红白喜事、景区、墓区、采摘园等周边道路及摩托车、电动车出行集中、流量大、通行秩序混乱的路段。
以上规定若有违反,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实施,特此通告。
郧西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