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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经济日报收集编辑:山西经济日报
记者从太原市乡村振兴局获悉,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太原市通过强化产业项目支撑、促进务工就业、巩固提升保障成果等措施,扶持广大农村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守护脱贫成果,太原市严守防返贫底线,将市级监测范围指导线由省级7100元提高至8000元,是全省唯一连续3年高于省级监测标准的地级市。目前,全市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均未发生致贫返贫。
通过发展经济产业守牢脱贫成果。太原市强化产业项目支撑,市级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8亿元全部到县一级,增长3.2%;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256个项目全部开工;帮扶车间由38家增加至43家。光伏收益按照不低于90%的要求拨付到村4708万元;小额信贷投放近1.5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1.05%,投放率暂列全省第一。
做好脱贫区域的务工就业工作,太原市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总数达到26511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9%,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43家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占比76.7%,占比率持续稳居全省首位。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教育、卫健等部门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成果,全市无失学辍学现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率100%,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0%,2023年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79户全部开工,实施供水维修工程52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49处,近18万农村群众饮水条件得到改善。
下一步,太原市将持续推动脱贫区域实现乡村振兴,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15%左右,中央、省、市三级衔接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占比超过60%,光伏收益按照不低于90%的要求全部拨付到位,脱贫群众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2.4万人以上,创建两个以上易地搬迁“五好社区”。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