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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冠县融媒收集编辑:冠县融媒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推动禁燃禁放禁存工作,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减少环境污染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根据《聊城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条例》、《冠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严格遵守规定,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理念,主动维护安宁生活环境,做文明守法公民。积极倡导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传播共护蓝天白云、营造优良环境、确保人身安全、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意义,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用电子鞭炮、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迎新炮、开业炮、祭车炮等,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的群众。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抵制不履行规定、私自销售、制作、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主动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大力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形成安全环保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对违反规定,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冠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