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昭通警方收集编辑:昭通警方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是驾驶员的驾考第一课
可是有个别教练
将交通安全抛之脑后
自己喝了酒竟然还开教练车上路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
车上竟然还有一名学员
2023年2月6日晚20时48分许,大关县公安局木杆派出所交警中队在辖区向细公路开展夜查交通违法时,查获一辆教练车驾驶人饮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酒精检测,其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询问,当天李某驾驶驾校的教练车前往一苗族人家参加婚礼,李某说:自己因为苗家人风土人情浓厚,在盛情难却之下喝了一杯喜酒,酒席结束后驾车往木杆方向行驶途中,被木杆派出所交警中队查获。
驾驶人李某系大关县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聘请教练,交警部门在与驾校进行核实过程中,发现驾校于2021年、2022年分别和全体职工签订禁酒约谈记录表,所有职工均签字承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然而,在这些法律法规、驾校章程、禁酒保证面前,个别教练知法犯法,把安全视为儿戏,心存侥幸,不顾他人与自身生命安全,酒后驾车。
目前,该起交通违法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