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株洲市的许多餐馆都“栽”在了一盘拍黄瓜上。据《工人日报》5月17日报道,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被在店里点过拍黄瓜的晏姓父子以餐厅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为由举报,后者要求其按当天总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彭某直言,“自己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拍黄瓜”看似是平常,但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却有着专门的定位——“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拌黄瓜、盐水毛豆等夏季凉拌菜,因为不经过热加工,容易滋生细菌而变质,所以,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制售生食类食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一般要求餐馆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的制作凉菜的专间,具备二次更衣洗手的消毒设备。此外,小餐馆售拍黄瓜等凉拌菜还必须专门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想想看,5平方米的凉菜间,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就这两条就得把大多数小本经营的的小餐饮店挡在合法经营“拍黄瓜”的圈子外面了。
晏姓父子这样的职业打假者索赔,正是利用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0倍赔偿制度,彭某被晏姓父子10倍索赔,确实是自己违法犯错在先,一点不冤。回溯职业打假人围猎商家的过程,应该说是于法有据,师出有名。合理利用法律规则攫取暴利,职业打假人犹如盘旋高空、抓住机会就俯冲猎食的秃鹫,让猎物恐惧,不过放诸整个食物链图谱来看,却是食物链维持正常循环的重要一环。职业打假人的行为也是如此,他们利用法律规则,专盯有缝的蛋,主观上是借机牟利,客观上却是起到了促进商家进一步知法守法、诚信经营的正面作用。
一盘黄瓜“拍碎”了商家的玻璃心,这条新闻经媒体报道,激起了不少网友对商家的同情,更把炮口直接对准利用法律规定牟利的职业打假人。我们可以理解网友对遭此一劫的商家的同情,但是毕竟冲动和情绪化不能代替理智。对于职业打假人的突袭,目前不少地方都祭出了《行政处罚法》“轻微违法不罚”和“首违不罚”的原则,作为应对。对于商家来说,也不必哭天抹泪、怨天尤人,倒不如冷静下来,对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自己的情况,思忖自己经营中存在哪些不规范、不合法的现象,及时整改。
夏季到来,很多食客都喜欢吃点凉拌菜,这对商家是商机、也是考验,如果证照资质齐全,这笔钱当挣则挣;但是如果自身条件不具备,则忍一手、不挣这笔钱也是明智之举,毕竟,守法规范经营,生意才能细水长流,也让职业打假人的利爪没有空子可钻。
编辑:陈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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