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滕州交警为我们讨回公道,谢谢你们!”2月18日,市民田先生将一面写有“破案神速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了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办案民警手中,对民警快速破案抓到肇事者一事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从2月12日早上7点34分说起。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红荷大道姜屯镇张寨村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倒地昏迷。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现场除了一些车辆碎片外,肇事车辆已无踪影。经现场勘查和走访了解,民警初步预判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由于案发时正下着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利线索,该案件侦破存在一定困难。为此,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2.12”专案组,科领导研判部署,分成三个工作小组进行走访调查。专案组民警一组负责复勘现场:以事故现场为中心走访附近村居群众,寻找目击证人;第二组民警到市局图侦中心调取事故发生路段及沿途周边的监控视频;第三组民警带着现场遗留的肇事车碎片走访了市里10余家汽修厂(店),并确定肇事嫌疑车为一辆农用三轮车型。
根据这一线索,监控视频组排查了案发路段沿途30余处摄像头、监控点,排查过往车辆180余辆,发现一辆蓝色无牌农用三轮车形迹可疑,而且该车在案发前完好无损,案发后后视镜损坏,具有重大嫌疑。通过查找该车行车轨迹,民警意外发现该车于当日凌晨6时35分许在北辛路鲁华农副城附近出现过,但是由于该嫌疑车辆没有牌照,线索到此中断,案件调查也因此陷入了困境。
此时距离案发已过了10多个小时,正当办案民警陷入线索中断的困境时,现场复勘组民警在鲁华农副城找到了一段监控视频,通过走访商家确定肇事嫌疑人可能是来此购买水果的周某某。
2月13日晚上8时许,办案民警利用手机定位确定了肇事嫌疑人周某某的位置,并成功将其抓获。后经调查,周某某称自己当日凌晨去进购水果,返程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而自己驾驶的农用车没有牌照,当时雨下得又大,他便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了现场,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警察逮住了。从案发到案件破获,办案民警仅仅用了36小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审核监制:张国超
撰稿编辑:冯清芳
素材提供:事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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