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鄂尔多斯融媒收集编辑:鄂尔多斯融媒
关于鄂尔多斯市
消费补贴的通知
一、因年底我市汽车消费市场销量旺盛,部分消费者无法及时完成落户、补贴申报,经我局研究决定将“农牧民购车补贴”“新能源购车补贴”“第四季度购车补贴”的车辆落户和补贴申报时间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24时(开票日期仍需2023年12月31日前),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在政策结束日期前申报,通道关闭后将不再开通新的补报通道、不再申请财政补贴资金。
二、目前,我局正在对第二、三季度购车补贴(未申报农牧民购车补贴、新能源购车补贴)进行“补报(仅收集数据)”,是否对过往政策进行补报补贴,将视资金情况另行通知。
三、2023年家电、数码产品(包括手机)消费补贴将于2023年12月31日停止。
四、2024年消费补贴相关政策将从方案印发之日起执行,不再追溯印发日期前相关补贴政策。
来源: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编辑:李由、刘璟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