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召开难
共有收益被侵占
噪声扰民问题多
消防通道被占用
……
种种物业问题
长期困扰着广大业主
大家急需更加规范有序
公开透明的物业服务
4月3日,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2023年第1号公告,修订通过的《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修订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了补充和细化规定:
健全物业管理的监管体系
对全市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等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
细化业主自治的具体内容
对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业主代表的推选和履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等涉及业主自治权的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
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除了对停车位增设和充电设施安装、大件生活垃圾处置、高空抛(坠)物、小区乱搭乱建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以及安全隐患的防范和处置作出了具体规定,还针对不具备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创设了基本物业服务制度;
新设有关行为的处罚规定
对物业服务人指定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以及材料搬运人员,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成员挪用、侵占、隐瞒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等行为,新设了相关行政处罚。
在即将施行的《条例》中,对于业主十分关心的共有收益问题也作了详细的修订。
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包括以下方面:
(一)依法利用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公共场地、绿地、道路等共有部分经营所得的收益;
(二)利用业主共有的游泳池、篮球场等共用设施经营所得的收益;
(三)利用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出入设施、电梯间、楼道及户外区域设置广告获得的收益;
(四)因共用设施设备被侵占、损害所得的补偿、赔偿费用;
(五)公共电信设施占用场地使用费等;
(六)共有部分被依法征收、征用的补偿费用;
(七)公共收益的孳息;
(八)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其他收益。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姜南
《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8个方面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收益,并对其收支管理和公示进行了严格规定。
共有收益应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更新、业主委员会经费及共有部分收益审计等业主公共支出,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利用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的收支应单独列账,收支情况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
对收支情况有异议的,业主有权查阅、复制相关收支明细、合同。各位业主可以利用《条例》有效保护自身权益,让“公共账簿”更公开、更透明。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杨沐琪
责编:冯梦晗
校对:廖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