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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近日,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2年5月8日9时,车主人阿某准备驾车上班,发现自己停放在小区的爱车竟然凭空消失不见了!阿某遂即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其车辆竟然离奇出现在5公里之外的某水泥厂路段,且已严重受损。
民警通过耐心调查发现,在8日凌晨3时左右,被告人库某在醉酒后起贪念,拉开一辆停放在某家属院内未锁好车门的私家车,发现钥匙在车上,遂即将车开走,库某将车辆行驶至某水泥厂路段时,因醉酒控制不住车辆撞上路边的障碍物,后将车丢弃逃离现场。后经英吉沙县发改委对车辆损坏部分的损失评定为6610元。
库某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英吉沙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指控库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通讯员 何立琦 王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