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进一步抓好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筑牢小区安全防线,1月26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堵塞、占用,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是否损坏,是否有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车道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排烟风机控制柜是否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等17条重点安全隐患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要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突出隐患排查重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消防救援、市场监管、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对小区以及小区内经营主体的巡查机制,主动发现、制止、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即日起,我市将分三个阶段对全市小区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赓即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对“自管小区”“三无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安排专人收集整理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社区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同步移送辖区消防救援部门。
第二阶段为分类整改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社区对排查出的因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赓即制定整改方案予以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排查出的消防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需维修、更换的,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社区第一时间告知小区业委会或全体小区业主,配合制定维修、更换方案,限时完成整改。对排查出的因个人或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社区在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无效后,要及时上报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阶段为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人员对物业服务项目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督促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社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建工作督查组对各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暗访,对工作不落实、变通打折扣的辖区进行通报。
(全媒体记者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