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法官,某甲他家一直就是这样扯不清楚!是不是还会扯皮,你们一定要再来帮我们把这个事情整清楚!”
申请人倍感无奈,电话中连连诉苦。为此,9月7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再次来到大山镇古德村,就这件已经执结的侵权案件进行案件回访,确保纠纷切实解决到位。
“张某某还在世时,土地我就种着了,怎么就是他的了?”“土地虽然不是我的,但是怎么是他的呢!”被执行人某甲振振有词,颇为不服。
法官:“这块地是张某某生前的自留地,归他经营管理,他借给你种,不代表土地属于你,对不对?”
某甲:“对,土地不是我的。”
法官:“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张某某也只是有这块地的承包经营权,这个道理你懂吧?”
某甲:“我懂的,但是凭什么就是某乙他家的呢?”
法官:“张某某过世后,这块土地不发生继承,所以集体经济组织就收回了这块土地,重新进行了发包,现在发包给了某乙了,判决写得很明白,而且判决现已生效了,我们也就这个案件执行完毕了,你不能无视法律,胡搅蛮缠。”
某甲:“我就是有点想不通么。”
法官:“我看你这个养殖业做得挺不错的嘛,规模还可以。”
某甲:“到是也还行,也是干了些年了。”
法官:“你看,你自己的事业也是有声有色的,不要为这些小事破坏邻里关系,总是闹矛盾也浪费自身精力,影响自己的生活嘛。好好经营自己的事业才是。”
某甲:“行嘛行嘛,听你们法官说的。”
案件回访制度是盘州市人民法院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旨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矛盾,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盘州市人民法院将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用心用情办案,把“群众是否舒心、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司法为民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考量标准,通过开展案件回访,做足执行“后半篇”文章。
(文/图 杨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