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刘成林
2023年11月,吴某受法院传唤,来解决与申请人杜某的债务纠纷一案。此案起于2019年,吴某与杜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吴某向杜某偿还债务7万余元,时至2023年11月,吴某仍未履行,期间更是多次编造各种理由推迟还款,杜某忍无可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几经周折,吴某仍未偿还债务,无奈之下,杜某申请将吴某依法拘留15日。
面对《拘留决定书》,吴某再无推脱,反而恳请法官和申请人代理律师,请求以分期还款的方式履行还款义务,但申请人杜某早已对吴某失去信任,坚持不还款就拘留的请求。被逼无奈,吴某只能向家人求助“凑钱”,可当其母亲来法院后,也因家庭困难的原因,并未“凑到钱”,母子二人面对窘境“抱头痛哭”。
面对眼前的局面,执行法官觉得不能简单机械的执法,一定要找到一个最稳妥的处理方式。执行法官积极协调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在吴某一家的再三保证下,申请人杜某同意被执行人吴某当日还款2万元,剩余部分由吴某以每月至少还款1500元的方式还清,并放弃对延迟履行还款利息的坚持。
“依法执法、灵活执法”,是经开法院执行局一贯提倡的工作方针,惩罚之意义绝对不在于惩罚本身,而在于解决实际问题,被执行人虽然没有被拘留措施惩戒,但达成了双方的和解,申请人距离实现债权也更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