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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外贸促进政策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商办财函〔2023〕56号)要求,现将各地上报的2022年度外贸促进政策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至8月2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商务厅贸发处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569号,电话:0551-63540057(贸发处)、0551-63540131(机关纪委),邮箱: 461358145@qq.com 。
附件:2022年度外贸促进政策拟支持项目情况明细表
2022年度外贸促进政策拟支持项目情况明细表
(蚌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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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