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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晚霞报收集编辑:晚霞报
“‘上门开庭’真是太给力了,解决了我叔叔的大麻烦。”近日,徐大爷的侄儿紧握着三台县人民法院法官羊衣友的手连连道谢,感谢羊法官帮瘫痪在床的叔叔排忧解难。
今年4月下旬,65岁的孤老徐大爷过马路时与牵挂车相撞受伤,受伤后一直由侄儿照料。因老人受伤后一直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又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导致交通事故纠纷无法解决。徐大爷侄儿遂向三台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叔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愿担任老人的监护人。
经司法鉴定,徐大爷患有脑器质性精神障碍,中度智能障碍和中度记忆障碍,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考虑到老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羊法官便决定采取巡回审判,到其托养之地三台县康明医院康养中心“上门开庭”,并现场查看老人的情况。
庭审中,在村社干部见证下,徐大爷的侄儿表示自愿担任老人的监护人,并保管好老人的财产和维护其利益。经过审理,法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判决:宣告徐大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其侄儿为老人的监护人及所有财产的代管人。
“近年来,三台县人民法院对涉残、涉病以及邻里纠纷等类型案件的就地审理,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羊法官认为,“上门庭审”,就地审判,不仅能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还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力,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门前法庭”的便利,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和人文关怀。
晚霞报记者 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