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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在连云港,灌云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县慈善总工会联合会签《灌云县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爱心企业家捐助等方式,扩大司法救助资金池,提升司法救助成效。
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发现两名被害人均为农村地区困难户,家境窘迫。其中一名被害人重伤,时时宣称要复仇。
对此,灌云县检察院依职权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发放15万元司法救助金。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等工作人员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劝说被害人放下仇恨,积极面对生活。
通过反复沟通,两名被害人解开心结,潜在的社会矛盾被及时化解。
至此,检察机关的努力仍旧没有停止。承办人主动带着被害人乔某某来到连云港市党建引领发展“十大红旗村”之一的灌云县南岗镇岗东村参观学习,建议被害人利用所在乡镇藕塘较多的优势,开展藕虾混养,并协调镇村为其流转了100余亩土地,帮助其到工商部门申请成立藕虾混养家庭农场。仅当年,被害人乔某某收入便达10万余元,实现了脱贫。
回访时,乔某某提出,如果资金允许,想再办一个藕粉加工厂,带动10余名附近村民就业。灌云县检察院根据该院与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农商行)等单位建立的多元救助机制,与县农商行共同会签文件推出“司法救助贷”。
2021年11月23日,县农商行向乔某某授信15万元,解决了扩大生产的资金困境。有了这笔钱,工厂很快运转了起来,仅2022年春节前后乔某某就销售了3000多斤藕粉,营收近15万元,还带动10多名村民实现了家门口就业。
“2022年,虽然从年头忙到年尾,但是收入增加了,生活改善了,人也更有奔头了。听着工厂里机器的轰鸣声,我相信,2023年一定会是一个丰收年!”乔某某信心满满。
来源:灌云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