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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收集编辑:成都日报锦观
“成都市主要利用过境水,按常住人口计算,多年人均水资源量约400立方米,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1/5、全省平均水平的1/8,成都以占全省3.3%的水资源总量支撑了超过全省25%的常住人口和36.68%的经济总量,水资源承载能力瓶颈突显。如不能解决好水资源瓶颈问题,将极大限制成都市的发展。”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密切关注城市未来发展,金牛区代表团代表付天力领衔,提出了关于修订《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议案。
代表们认为,新时代成都的水资源管理必须达到以下三方面的目的:
一是强化成都市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
二是必须进一步规范成都市水资源管理。
三是适应水资源税改革工作。
现行的《条例》是2013年修订批准的,经过了10年时间,对《条例》实施以后新出台或修订的上位法律法规存在不相适应的情况。因此,代表们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对《条例》进行修订:
一、在《条例》中对水资源费改税进行明确规定。
二、《条例》未明确的审批权限。
我市现行《条例》在取水审批、监管、执法方面的层级规定不明确,与《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中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存在冲突,建议修订《条例》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执法的原则,统一明确审批、监管、执法层级。
三、占用涉水工程经营的问题。
企业或个人利用河道等开展如漂流、游船等经营活动的,目前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监管责任划分尚不明确,建议在《条例》修改时予以明确。
“相信经过修订以后的《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必将在完善成都水资源法规制度体系,规范成都市的水资源保护、集约、节约和利用行为,提升现行条例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付天力表示。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陈方耀 编辑 刘永豪 实习编辑 冯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