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智敏
《湖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以下简称条例),攸县人大常委会迅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大力抓好“四个强化”,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在攸县落地见效。
强化学习宣传。条例颁布后,县人大常委会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11月24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条例精神,对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充分利用“人大讲堂”、代表联络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立体化宣传条例精神,在此基础上,主任会议成员分片到各街道、社区,广泛宣传条例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广泛征求贯彻落实意见,形成了《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条例打好了扎实基础。
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对照条例精神,结合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制定完善人大街道工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县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和参加人大常委会重要(会议)活动制度、街道人大工作考评办法等工作制定和办法;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人大街道工委制度,明确各人大街道工委的联系领导,开展一对一的定向指导和服务,研究、帮助解决人大街道工委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人大街道工委依法有序开展工作;指导4个街道建立健全人大街道工委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报告制度以及调研视察、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交办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强化班子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明确一名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一个街道,每半年听取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争取县委支持,进一步配强配齐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力量,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班子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并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切实保障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力量落实;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组织人大街道工委干部参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加强外出学习交流,推动提升街道人大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强化工作保障。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人大街道工委经常、主动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街道党工委能切实把街道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人大街道工委履行职责;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与人大街道工委的日常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指导各人大街道工委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组织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依法履职,强化工作协同、县街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相关工作,促进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提质增效;明确县财政将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经费列入街道经费预算中,单列科目予以保障;继续完善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加强阵地建设、落实工作措施,有力促进街道人大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