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结合福建省博物馆发展实际情况,按照中央宣传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行了细化落实,涉及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分为5部分21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中,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到2035年,力争有一批博物馆跻身全国影响力博物馆行列,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博物馆。第二部分“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体系布局”中,提出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分类指导推动发展。第三部分“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效能”中,提出优化征藏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展陈质量、发挥教育功能、优化传播服务、增进交流合作等业务提升举措。第四部分“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发展活力”中,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参与等举措。第五部分“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改革保障”中,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要求。
《实施意见》特色亮点突出:一是注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与《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保持一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推进福建省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立足福建实际。以目标为导向,结合实际情况,发挥福建特色,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提高博物馆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水平,分类指导推动发展。三是倡导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参与,强化部门协作,促进跨界融合,多措并举为博物馆引入外部力量,增添发展活力。
《实施意见》是新时代福建省博物馆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份重要文件,结合全省博物馆发展情况,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激发福建省博物馆内生动力,提升办馆质量,释放发展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闽文)
来源: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
编辑:何文娟
审核:张硕
终审:李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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