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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加大对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近日,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雷行动 2023” 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对食品店、电器店、服装店等进行了商标执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某食品店为提高所销售商品的知名度,委托某广告店制作一块广告牌粘贴在店内墙上,广告内容含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规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作者:谭季群 潘艳梅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