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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日前,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检查意见书,反映通川区某副食经营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阿尔卑斯糖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副食经营部进行突击检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2020年7月,一湖南省衡阳人士自称为阿尔卑斯糖果推销员,到当事人门市推销假冒阿尔卑斯糖果,称系私人开厂生产阿尔卑斯糖果,质量、口感和味道与真的阿尔卑斯糖果没有区别,外包装和正品一模一样,消费者难以辨别,且价格是200元/件,规格10kg/件。当事人认为之前购买的正品阿尔卑斯糖果为36元/kg,与正品相比,假冒的阿尔卑斯糖果利润更高。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期间,当事人便以150元/件的价格先后八次购进明知假冒注册商标“阿尔卑斯”糖共计660件,规格10kg/件,购进金额9万元。随后,以170元—200元/件不等价格对外售出,货值金额11万元,违法所得2万元。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
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造假者利用假冒畅销、价格较高的驰名、著名商标产品,非法获取高额利润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著名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川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作者:李建华 记者梁计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