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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工商联会签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联系机制》)。
《联系机制》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双方互通服务民企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服务民企的有关工作意见和措施,从健全日常联系机制、联合调研机制、民主监督机制、推动双方信息互通共享、联合开展宣传培训等方面细化了具体举措。
活动期间,检察机关与水磨沟区企业家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8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该院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责和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举措,并希望各企业家畅所欲言,积极对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其间,八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企业的发展状况及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检察官对相应问题做出了解答,并获得了企业家的认可。
(通讯员 王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