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志敏 龚旭阳/文图
人物名片
王瑜,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汝南县三八红旗手、汝南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干警标兵。她坚持鲜血24年,献血量达9800毫升,先后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和金奖。
题记:
沐浴着明媚春光,坐在献血车内,看着缓缓流入采血袋的鲜血,王瑜格外高兴。这是前不久,她第26次无偿献血时的情形。
在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年轻同事都叫她“瑜姐”,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遇到烦心事,总爱和她聊一聊。提起王瑜,领导和同事们无不竖起大拇指。
立足平凡岗 丹心映初心
王瑜1992年参加工作,现任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妇女委员会主任。从检30多年来,她先后在办公室、监所检察科、综合业务部、院妇女委员会工作。岗位、职责不断变化,但始终不变的是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
参加工作以来,王瑜始终坚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人生信念,几十年如一日,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她先后被评为汝南县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干警标兵;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妇女委员会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驻马店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
王瑜如今在该院综合业务部负责统计工作。统计工作看似很平凡,可是真正干好并不容易。
为保证报表及时准确上报,王瑜经常加班加点,为确保报表数字真实、准确,她认真对待每个数据,从未有丝毫马虎,对数据的准确性、差错处理等工作,她严格把关,力争做到“零差错”。工作中与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据来之有据、查之有源。同时,她还将统计资料装订成册,建立了详细的统计工作档案,便于数据的调取,为该院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不忘从检初心,恪守公平正义。王瑜对待工作的严谨、细致,在监所科工作期间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宽严相济等工作原则,在日常驻所检察工作中,时刻关注在押人员生活、卫生、健康情况,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用真心诚心与他们以心换心,让他们真正在心灵上痛改前非;她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察职责,依法对社区矫正进行检察监督,并对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开展预防违法犯罪讲座,极大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党建带妇建 当好领头人
作为该院妇女委员会的领头人,王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立足“党政所需、妇女所急、妇联所能”的工作职能,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工作中。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
王瑜坚持以党建带妇建,积极带领女干警求真务实,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每年“三八”妇女节,她积极响应县妇联号召,组织全院女干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同时,王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聚焦受害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保护,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创建了“华平花季护航工作室”,开展系列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活动。
献血显真情 善举暖人心
汩汩鲜血传递人间温暖。在工作中追求尽善尽美的王瑜,还是一名坚持长期无偿献血的志愿者。
“我的体质很好,献血利人又利己,何乐而不为。”王瑜说。
王瑜不仅自己坚持献血,还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宣传。在她的示范带动下,一小部分晕血者走出心理上的恐惧,如今全院90%以上的干警参与无偿献血。
从2000年第一次参与义务献血,王瑜坚持了23年,累计献血26次,献血量达9800毫升。在无偿献血这条路上,王瑜曾先后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和金奖。一本本献血证见证了她的无私和爱心,她用满腔的热血回报着党和人民,用无私与爱心浇灌着一朵朵绚丽的生命之花。
编辑: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