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番禺台收集编辑:番禺台
日前,番禺南村镇网格化服务中心联合派出所严查各类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屋,对未按规定进行流动人口信息报送的出租屋业主(代理人)进行严厉处罚。
行动中,网格员联同警务人员在开展出租屋清查整治行动时发现坑头村内数名出租屋业主(代理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随后坑头村网格化服务工作站联同驻村警务室约谈相关出租屋业主(代理人),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出租屋业主(代理人)务必依法管理租赁房屋,切实履行出租人义务,及时做好承租人的信息登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依法对以上出租屋业主作出行政处罚。
网格员联同警务人员开展出租屋清查整治
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公民个人、用工单位负责人、出租屋业主应尽的法律义务。此次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强化居住信息登记。
文/图:番禺融媒记者 代妮娅 通讯员 黄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