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助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办理破产”也是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2022年以来,民乐县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总体思路,依法履职尽责,奋力担当作为,对张掖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海升公司)和张掖超越发展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超越公司)两个戈壁农业龙头企业成功进行了破产重整,为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负债累累 企业陷入发展困境
2017年8月、2018年11月,陕西海升果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陕西超越发展农业有限公司在张掖市民乐县生态工业园区全资建设张掖海升公司和张掖超越公司,分别投资4.8亿元、6.8亿元,公司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一直较好。
2022年3月1日,因陕西海升果业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西安中院决定进行预重整,该公司申请对下属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给地处张掖市民乐县的张掖海升和张掖超越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债权人债权安全造成巨大风险。为避免陕西海升公司合并重整给张掖海升、张掖超越两公司造成不利影响,2022年4月初,两公司债权人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分别以张掖超越公司和海升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清偿其贷款本息为由向张掖市民乐县法院提出对两公司进行独立重整的申请。
有序重整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民乐县法院收到重整申请后,经听证查明: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两公司资金严重不足,已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重整条件。两公司虽是陕西海升果业公司的控股公司,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运营、独立核算、单独管理,并不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等必须实质合并破产的因素。根据审慎适用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程序原则,裁定受理两公司单独进行重整申请。根据主要债权人推荐申请,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的管理人。协调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达成相关协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并经民乐县法院审查批准。重整期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与上年度持平,当年盈利2700余万元;职工工资按月及时发放,职工情绪稳定。债权人、企业、职工以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均依法得以维护,初步实现“多赢”效果。
府院联动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张掖海升公司和张掖超越公司破产重整案的顺利审理,是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民乐县法院在识别该企业重整价值基础上,创新府院联动机制,引入新增投资转股、债转股的方式引进政府投资,引进政府投资公司做为投资人接管破产企业,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恢复生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了债权人和意向投资人的重整信心,为挽救生产型企业提供了新思路。同时,通过分期、展期付款的方式进行债权清偿,既保证了债务人有保障生产的资金持续经营,又使各类债权人的债权基本能够得到全额清偿,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重整,化解了银行7.8亿元金融风险,清偿债务总规模10.4亿元,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各方利益最大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破茧重生 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张掖海升公司和张掖超越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果蔬种苗培育、销售,果蔬花卉的种植、储藏、销售及推广服务,是一项高水平的数字化设施园艺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建设引领了甘肃省设施园艺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化,为甘肃省戈壁农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示范样板,是民乐县乃至张掖市农业龙头企业。张掖海升公司和张掖超越公司的成功重整,有效安置了原企业的职工,稳定了职工的就业问题,避免了一系列社会风险的发生,今后还将解决大量当地群众的就业难问题,拉升农民人均收入水平。重整后的企业轻装上阵、破茧重生,将引领民乐县戈壁设施蔬菜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推动具有民乐县乡土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农业产业体系深度重构,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