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位于赤峰市东北部,总面积14277平方公里,地处边陲、幅员辽阔,特别是草原牧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独特的地域条件给社会治理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也给公安机关提出了在风光秀美的草原腹地如何保障社会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课题。为进一步筑牢平安建设根基,阿旗公安局坚持以推进派出所工作改革为契机,以“两队一室”社区警务和乡村振兴警务机制改革为重点,深化符合地域特点的“草原110”建设,着力强化社会防控网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
强化“两队一室”建设
推行城区警务机制改革
阿旗公安局将天山街道派出所作为“两队一室”建设重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两队一室”功能用房改建工程,强化实战应用,服务社会治理,打防管控效能不断提升。做精综合指挥室,打造警务中枢。在指挥室设置了警务指挥等岗位,配备6名专业较强的民警,与旗局情指中心实时互通,实现两级联动。综合运用可视化指挥平台、视频巡查平台、350兆数字对讲机、4G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设备,实时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和日常警情处置情况,实现对辖区基层警务工作的总体调度,为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日常工作提供支撑,保证了日常勤务高效开展,应急反应快速灵敏。做强执法办案队,提升打击效果。配备办案素质能力高、规范执法意识强的29名民警辅警组建案件办理队,成立6个工作小组,实行主备班制开展接处警、受理查处案件、打击犯罪以及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做深做实主责主业,全面提升精准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警务机制改革以来,天山镇城区行政案件数和侵财类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4%和44%。做专社区警务队,服务警务实战。根据城区情况,划设12个警务区、141个网格,配套设立12个警务室,每个警务区按照“一警一辅+N个网格员”的标准,定岗定责配备25名专职社区民警辅警和157名兼职网格员。通过精简机关警力,一次性将基层基础工作经验丰富的8名警力充实到街道派出所,社区警务队警力达到派出所总警力的48%。社区民警不直接参与案件侦办,全身心下沉到自己的“责任田”,做好了解社区基本情况、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维护社区秩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服务辖区群众等各项工作,为警务实战提供保障,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筑牢社会治理根基。
细化“警务+网格”建设
落实乡村振兴警务战略
阿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乡村振兴警务战略工作部署,以网格化社区警务建设为抓手,着力破解制约乡村警务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乡村警务模式改革。在农村牧区派出所实行“1所+N室”警务模式,即现有派出所基础上,在人口较多、治安复杂、案件高发的地区设置中心警务室,派驻精干警力开展工作。中心警务室发挥以点带面作用,辐射做好周边地区警务工作,各中心警务室在派出所统一领导下,相互支援、相互配合,确保在辖区内形成整体合力。目前在农村牧区建设50个警务室,已全部投入使用。同时加强基层派出所警力配备,实现派出所民警占公安局总警力的41.86%,社区民警占派出所总警力的48%。细化乡村警务“网格化”管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特点,按照1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警务区,对全旗农牧区划分了50个警务区,警务区配备1名以上民警辅警,落实“一村一辅警”配备,将嘎查村治保主任、草原110队员聘为村嘎查警务助理,落实落细乡村警务“网格化”管理,构建“警务区民辅警+警务助理+网格员”工作体系。目前50个警务区划设网格3005个,聘任村嘎查警务助理247名,设置网格员3165名。今年阿旗公安局积极争取旗委政府支持,已招录了50名辅警兼任专职网格员,履行掌握辖区动态、采集基础信息、化解辖区矛盾、及时报告警情、开展巡逻防范、法规政策宣传、协助警务区责任民警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等职责。创新实施“131”工作法。在实际工作中探索推出专职网格员“131” 工作法。即:周一专职网格员到派出所受领任务,周二至周四下沉责任辖区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日常工作,周五统一回派出所总结一周情况,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落实、成效有反馈。“131”工作法使专职网格员从过去的下网格,转变为在网格、融网格,便于派出所更加全面实时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发现矛盾纠纷、案件线索,加强防盗、防火、防电信诈骗宣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登记、解决,有效降低了辖区警情数量,治安环境不断净化。
深化“草原110”建设
打造特色治安防控体系
阿旗公安局结合地区实际,坚持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草原110”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警务工作。补齐短板,破解难题。以派出所警务创新为抓手,有效整合挖掘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资源,在辖区巴彦温都尔苏木等6个牧区苏木的90个嘎查(村),选拔聘用了90名“草原110”巡防队员,配备了57辆巡逻车,并在每年的游牧季节,建立游牧区流动警务室,强力推进“草原110”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群防群治的示范效应,打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烈氛围,建设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多措并举,重点推进。为了充分发挥“草原110”的作用,出台《阿鲁科尔沁旗“草原110”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以苏木为单位,对巡防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安装标有“阿旗草原110”蒙、汉两种文字的夜用车顶灯,既能在夜间巡逻时起到醒目、警示的作用,同时又能对犯罪分子形成特有的威慑。从治安、法制、消防、交警、特警、司法等部门聘请业务骨干,对“草原110”队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巡防队员的业务水平、群众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严格考核奖惩,对“草原110”巡防队员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规范运行,成效明显。“草原110”巡防组织和游牧区流动警务室的建立使用,标志着以流动警务室为纽带、治保会为依托、巡防队为支撑的具有地方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形成。即:治保会组织联防控点,“草原110”巡防控线,派出所辖区联防控面,牧户与牧户联防、嘎查与嘎查联防、苏木与苏木联防,点线面相结合的大联防新格局,从根本上解决了因交通、通信条件落后造成的接处警不及时、情报信息不畅通等问题,编织起了覆盖全旗广袤牧区“无死角、无盲区”的防控网络。今年以来,共组织治安防范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联防巡逻2300余人次,排查矛盾纠纷21件、调处21件,协助破获治安案件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