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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德州市广播电视台
近日,德州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德州市人社局印发《德州市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全省率先设立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
在德州市连续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两届或累计任职满10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含10年)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可通过考核比选方式择优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管理。纳编人员与街道所属承担社区建设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等待遇标准,原则上选派至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提拔或晋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等级,在岗退休的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