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检察院:
依法能动履职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2022年枣庄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1人,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慎捕慎诉,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12人。清理检察环节涉民企刑事“挂案”“积案”10件。推进市区两级全部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186人组成专业人员名录库,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2件。创新“刑事追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知识产权办案机制,提起公诉10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市院打造的“内部融合、行刑联动、检企共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做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典型事例。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140人,起诉329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6人,起诉578人;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81人,起诉1402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起诉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等涉黑恶犯罪38人。市院办理的朱某某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制造毒品抗诉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典型案例。
依法惩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6人,与公安、法院合力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依法打击各类涉税犯罪,批捕15人,起诉61人,维护税收征管秩序。深化“断卡”行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96人,起诉515人。联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19人,起诉44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80人,同比增长140%,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加大反洗钱力度,滕州市院办理的袁某某洗钱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峄城区委政法委:
1、政法单位联动化。区直政法各单位坚持资源共享,齐心协力为民服务,亮点纷呈。区委政法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区公安分局“警民峄家”品牌得到副省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批示肯定。区法院诉源治理经验被《枣庄政法工作简报》推广。区检察院“榴花朵朵”未检团队,开学第一课全市70万师生和家长收看。区司法局上报的“榴乡诉递”法治化集成服务创新与实践项目,成功入选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这是我市唯一一个成功入选的项目。
2、队伍建设品牌化。打造“峄法有为”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获评区直机关十佳党建品牌,区委政法委继续被评为“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
3、矛盾化解体系化。在全市率先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镇街、村居分别建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和工作室,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全区五年以下信访积案化解率为99.16%。
4、法学工作规范化。在全市率先完成法学会换届工作,2022年枣庄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峄城区启动,开展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任暨案件评查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进基层活动等。
5、创新工作为民化。创新实施“精治村居”建设提升工程,探索党建+微网格、党建+积分制等乡村治理模式,推动治理和服务更加精准高效。2022年,全区新建示范精治村居30余个,相关经验被新华社、《大众日报》等媒体宣传推广。
6、宣传工作通俗化。2022年,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工人日报》《大众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刊发稿件160篇。
台儿庄区委政法委:
发挥职能见成绩
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区检察院法律监督“两个衔接”实施办法》等文件,充分发挥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十个严禁”要求,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带头检视问题157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3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各单位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事项78次。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全区共填报“三个规定”情况383条。
二是制定二十条措施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措施(试行)》,政法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侦办经济犯罪案件22起,打击涉企犯罪26人,审理涉企纠纷968件,制定服务经济发展创新工作措施13项,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2件、继续有效11件,对380项免罚轻罚事项进行完善,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相关法律问题23个。
三是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制发《关于加强全区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以健全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入手,从新起点、宽领域、多层次、高标准来谋篇布局,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全力打造宜业宜游宜居的现代化“平安台儿庄”。相关经验做法在《法治日报》、新华社《高管信息•山东》、中国长安网、《山东乡村振兴简报》、《枣庄日报》刊发。
来源:枣庄政法
责编: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