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合作市召开第2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大会。市委书记李新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措白主持会议。市四大班子有关分管领导,市委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寺庙办专职副主任和宗教界人士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书面传达学习了省州有关领导在第2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上的讲话;解读了《合作市第2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李新平强调,第一,要以更高站位把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正确方向。全市上下要牢牢把握各民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深入开展各项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深化。第二,要以更大格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要突出宣传教育、立体创建、服务保障、示范引领,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品牌,切实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我市不断深入、全面推进。第三,要以更实举措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各项活动。要立足工作实际,着力解决问题,切实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措白强调,一要坚持高位推动,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题,结合部门特征和行业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二要坚持主线方向,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主线要求贯穿到宣传月活动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三要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责任。全市上下要立足工作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充分调动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基础。(卓玛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