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 “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彰显法律权威、兑现胜诉权益,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3月24日上午, 胶州市“协调联动推进执行工作”启动仪式在胶州法院隆重举行。
青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江志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永奎,胶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红升,胶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中开,胶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宗国雷,胶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柴守峰出席仪式。协调联动单位和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陈刚在主持仪式时表示,本次活动召开之前,胶州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牵头制定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胶州市委、市政府为活动筹备给予了大力支持,青岛市委政法委、青岛中院积极进行了业务指导,胶州市公安局、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多次与胶州法院针对“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沟通对接,充分展现出全市上下对“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视和关爱,为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为今后全市协调联动推进执行工作的有力推进坚定了信心、鼓足了干劲。
秦红升、陈永奎、江志浩等三位领导先后致辞,对胶州市协调联动推进执行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工作要求。
秦红升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把切实推进执行工作作为强化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构建法治胶州的重要载体、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切入点,把联动推进执行工作摆到一体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陈永奎强调,要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必须加强综合治理、多方协作。胶州市建立全市协调联动机制,打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壁垒,促进互联互通、互相配合,是推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有益尝试,必将有效破解影响执行工作的瓶颈障碍,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执行获得感。
江志浩指出,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凝聚各方力量,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联动破解,通过强有力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切实将“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此次胶州市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综合推进执行工作,全市执行联动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出胶州经验、打响执行品牌。
随后,陈刚宣读了由胶州市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检察院、胶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打击拒执犯罪的通告》,并隆重宣布胶州市人民法院执行集中拘留、拘传行动全面启动。
伴随着一声令下,警灯闪烁、警笛齐鸣,全体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奔赴执行一线,紧张有序开启强制执行行动。
此次举行的“全市协调联动推进执行工作”启动仪式,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项目落地年”的生动实践。
胶州市协调联动推进执行工作,是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人民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各镇街等36个单位共同形成了《关于建立全市协调联动机制综合推进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设定了20条事项清单,形成共同参与的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搭建的是青岛首家,也是全省范围内协作部门最多的执行联动综合体,着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通过聚合全市执行攻坚力量,集中全力破解影响执行工作的瓶颈和障碍,高效兑现胜诉权益,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1+1>2的作用,进一步打造安心创业、公平有序、持续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胶州工作行稳致远。
作为全市执行案件体量较大的基层法院,近年来,胶州法院把“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重点攻坚任务,共执结各类案件1.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2.2亿元,为海尔卡奥斯、临空低效片区改造、上合能谷项目、济青中线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被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单位”。
此次启动仪式开始前,胶州法院于凌晨五点先行开展了涉民生小标的额集中执行、集中拘传行动,共出动警车12辆,执行警力48人,兵分三路到胶州市11个镇街开展19起案件的执行行动,其中8起案件被执行人在执行现场履行完毕,11名被执行人被拘传回院后, 2人履行完毕,5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 4人被司法拘留,整个行动结案10件,执行到位金额25.6万元。本次行动对失信“老赖”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压力,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丰收。
下一步,胶州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协调联动推进执行工作机制要求,汇聚各方合力,深化作风能力,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项目落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保障。
案例一
“终于找到你 还好我没放弃”
十年陈案终得执结
转账、收款,短短两秒钟的一个动作,却是执行局坚持十年不放弃的结果。申请执行人张某在2013年开超市期间,与杨某产生买卖合同纠纷,胶州法院判决杨某支付张某货款一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杨某系外地人,在胶州没有固定住所和工作单位,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其名下任何财产,使得案件一直未执行到位。十年中,几任执行法官连续接力,根据张某提供的其打听到的地址多次寻找杨某的下落,但是均没有结果。
2022年,胶州法院针对多年积累下的尚未执行终结的陈年老案,成立了终本维护组,专啃执行“硬骨头”。在案件梳理过程中,终本维护组执行法官再次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张某接到执行法官电话说:“这么多年了,你们也帮我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执行法官鼓励他说:“我们都没放弃,你也别放弃啊!”在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的共同努力下,终于锁定了被执行人杨某的住址。3月24日清晨五点,冒着冷风,执行干警们到达某小区,经过周密规划,顺利将小区单元门打开,在敲开被执行人房门的瞬间,杨某惊呆了,连声说道:“真是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们还在执行,真是服了你们,好好好,我这就给钱!”收到案款的那一刻,张某激动的对执行法官说:“我们干点小本买卖真是不容易,本以为这钱就打水漂了,感谢你们十年来不抛弃不放弃,终于帮我拿回了钱!”
案例二
为2000元闭门不见?
执行老将奋勇翻墙执结案件
2014年,原告孙某给被告韩某的工地干劳务活,但是韩某拖欠多年劳务费仍未付清,经过双方结算,到2022年,韩某还欠孙某劳务费2000元。无奈之下,2022年9月,孙某一纸诉状将韩某诉至法院。在法院的支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韩某承诺于2022年12月1日付清欠款。但是还款期限届满,韩某又一次食言了。
孙某向胶州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韩某进行了电话联系,韩某一直推脱手头紧、没有钱,执行法官通知他到法院说明情况,他也说没时间,后来干脆把执行法官的电话拉黑,玩起了失踪。3月24日早上六点,执行干警一行来到了位于三里河某村的韩某家门外。通过门缝,执行法官看到韩某在家,隔着门释明身份、说明来意,但是韩某就是不开门。曾经参加过联合国维和任务、汶川抗震救灾,后转业到法院的执行干警周兆佳从事执行工作十年,具有执结两千余件执行案件的办案经验,虽已将近五十岁,依然冲锋在一线。周兆佳仔细观察周围地形,发现有一侧院墙外堆了很多杂物,距院墙顶不足一人高的距离,他灵机一动,与一名法警配合着翻墙进入韩某居住的院里,向正在院内的韩某依法释名身份后,从内将韩某家的院门打开。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韩某乖乖跟随执行法官回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和执行震慑下,韩某当场让家人送了两千元现金到法院,并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孙某,案件得以执行终结。
案例三
老母亲攒钱替儿还债
儿子幡然醒悟达和解
老母亲颤颤巍巍的将用厚厚的报纸包裹的三万元交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羞愧难当,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官,这个钱我不能用,但我一定尽快赚到还给申请人!”。被执行人王某借申请人八万元,但是一直无所事事,挥霍一空后再难补上这个窟窿。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法官申请人查询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发现被执行人所有卡内余额均为零,通过不动产和车管所查询,也均无财产,实属“三无人员”。
清晨的集中拘传行动,三辆警车出现在王某家门前,王某的老母亲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将自己养老的积蓄全部拿出来要替被执行人王某还款。被执行人王某坚持要跟执行法官回去接受拘留措施,也不愿意动用老母亲的养老钱。执行法官将其拘传到法院后,悉心释法,并帮其分析利弊,被执行人王某终于幡然醒悟,承诺自己一定好好工作,尽快将该笔欠款还清。申请人也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答应给被执行人一次机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案例四
拒不报告财产?
现场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杨某在李哥庄镇经营一家餐馆,申请人李某为其餐馆提供劳务,杨某拖欠其劳务费一万元未付。执行法官多次与其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其一直未履行。执行法官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庭向法院报告财产,被执行人均未到庭。
3月24日清晨6点,执行干警来到杨某开设的餐馆,同时也是他的住所门口,大门紧闭,敲门不应。执行干警正准备前往下一家被执行人住所,正巧遇到杨某妻子出门送孩子上学,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后,杨某妻子说杨某没在家。但是执行干警分析,现在时间尚早,从杨某家大门上锁的情况来看,此前应该并没有人出入过,杨某妻子的话并不可信,执行干警决定上楼看看。果然,杨某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执行干警遂对其进行强制拘传,带回了法院。虽然杨某开着餐馆,但是通过查控,其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对其进行耐心的释法明理,若再不履行义务,也不如实报告财产,将对其采取十五日的拘留措施,并查明其隐匿财务状况后移送拒执罪。由于此前,法院多次对杨某进行拘传,但是由于疫情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司法拘留,所以杨某依然认为,这次也是批评教育完了就把他放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所以仍然表示没有能力履行,也不如实报告财产。胶州法院当场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宣读了司法拘留通知书。
来源丨青岛早报记者 魏铌邦 通讯员 郭倩
编辑丨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