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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经纬收集编辑:中新经纬
【宅男财经|律师面对面】28日,“因病少上1天班没了年终奖”话题冲上热搜。报道称,某公司员工因生病无法安排休息,在2022年倒数第二个工作日离职,而公司却以其未上满全年为由不愿意支付年终奖。经法院审理后认定,该员工可以领取该年度的年终奖,并提醒用人单位不能不加变通地执行规章制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表示,很多单位认为年终奖属于用工自主权范畴,可以多发、少发甚至不发,但这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实质上年终奖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
杨保全指出,单位在合法范围内确实对年终奖拥有一定的自主权,比如规定出现违规、违纪或没有达到业绩要求的员工不发或少发年终奖,这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单位设定的年终奖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比如将休产假的女职工当作没出勤不发或少发年终奖,这属于违法行为,因为休产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同理,员工也有权利休病假,期间单位还需发工资。
杨保全补充道,如果员工在一年中存在长时间休病假、事假的情况,单位以此为由不发或少发年终奖,将会得到法律支持。但是如果仅有一天,并且员工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甚至是带病工作,因此就否定其一年的辛苦是有违常理的,这样的制度法律不会认可。所以,单位做任何制度都应该合规,如果出现违法情况,对单位的管理会大打折扣,同时将产生负面影响。
(记者 董湘依 制作 余坤航 宅男财经出品)(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yukunhang@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