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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潘锡珩
通讯员 党京武
房间已空置数月,但依然由水务公司代收5元/月的垃圾费,日前,武汉市青山区的刘先生觉得这样的费用不合理。水务公司协调收费部门,到公司与用户面对面,现场解答了市民的疑虑。
3月初,武汉市民刘先生来到长江水务公司营销中心反映:家里有一套房屋已空置数月,但依然在水费中每月代扣5元的垃圾费,这有些不合理。营销中心负责人得知此事后,及时与垃圾费收费部门青山区固体废物垃圾管理站进行联系,协调用户与收费主管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
3月15日,刘先生和青山区固管站负责人及新沟桥街道环卫所负责人如约来到营销中心,与其面对面交流。新沟桥街环卫所负责人对房屋空置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政策进行了介绍。“城镇垃圾处理费,是国家依法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房屋空置期间的垃圾处理费,没有减免的相关依据。”
刘先生对水务公司积极协调,及时解决用户反映问题的态度表示满意。据了解,武汉市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凭相关证明到所在管理部门办理减免手续外,明确“空置房”不能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