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公司增资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成功化解,避免了民营企业因“小案件”陷入“大困难”,营造了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东省某生态农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东农业企业)与德阳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食品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德阳食品公司增资1500万元(11.7188%股权),由广东农业企业认购。协议签订后,该企业分两笔向德阳食品公司转款1100万元。后广东农业企业要求德阳食品公司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金用途等材料,而德阳食品公司以其尚未全部足额出资为由拒绝提供,且广东农业企业认为《投资协议》部分内容与口头约定不一致,要求签订补充协议但德阳食品公司拒不签订。
广东农业企业以德阳食品公司实施欺诈,使广东农业企业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向绵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返还投资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诉讼过程中,广东农业企业提出诉中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德阳食品公司的财产1100余万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为涉农民营企业,且德阳食品公司的部分财产已被采取了保全措施,可能会影响到该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了避免民营企业因“小案件”陷入“大困难”,承办法官及时与当事人联系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了解到该公司正处于扩大生产阶段,迫切资金需求。
承办法官积极为双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后双方就退款达成一致意见,但退款时间和退款金额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沟通协调,提供调解方案、研究落实条件、考虑履行效果,并积极寻找双方的中间人出面帮助化解纠纷。最终,在多方努力之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
从采取保全措施到解除保全措施,仅用时15天;从案件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时21天。在调解后的第二天,广东农业企业便收到了德阳食品公司向其退还的第一笔款项,德阳食品公司也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广东农业企业为了表示对法院承办团队的感谢,特送来“司法为民 耐心调解”的锦旗。
“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市人民法院始终以更公平、更高效、更低成本的审判及服务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力民营经济提振信心,发挥好柔性解纷功能,强化实质解纷效果。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 王虹 责编 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