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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禹城市委政法委收集编辑:禹城市委政法委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禹城法院市中法庭自开展创建“枫桥式法庭”活动以来,以家事审判工作为着力点,就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市中法庭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深知家事无小事,始终抱着“以调为主,调解先行”的原则,从琐碎的家庭纠纷中抽丝剥茧,找出矛盾的核心问题,耐心劝解,唤醒夫妻双方内心深处的真情,消除矛盾的“火种”,尽可能当场解决纠纷,不留任何后患。同时,积极引进辖区内的村支部书记、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工作,形成多方合力,预防和减少潜在的矛盾纠纷,筑牢家庭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市中法庭通过沙发、茶几、国徽、桔黄色的背景墙等布置,精心营造出温馨的调解环境。法院派驻的人民调解员以循循善诱的方式,苦口婆心地劝说夫妻双方,最终取得了成功。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刘某自2019年回娘家后,与被告分居至今。
市中法庭调查发现,被告李某虽然智力残疾,但对案件事实有一定的认知了解。市中法庭王文英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邀请原、被告双方及法定代理人到市中法庭家事审判中心,同时邀请市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到法庭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经过王文英法官团队及人民调解员的积极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表示愿意和好,加强沟通并好好过日子。这次调解有效缓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原告当场提出了撤诉申请,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今后的工作中,市中法庭将持续优化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加大人民调解员参与家事审判调解工作的调解力度,指导新入职的人民调解员掌握调解技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调解中去,调解时情法交叉,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采取和解措施,减少争端,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