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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晚报收集编辑:莆田晚报
自1月3日起,莆田交警启动“失驾”全量打击模式,运用研判手段分析“失驾”行为,采取路面检查、视频巡查、布控查缉等勤务联动作战,加强对“失驾”行为的精细分析、精准布控、精确打击,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月3日下午,交警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失驾”人员林某飞无证驾驶闽B990EU小型普通客车上路,其驾驶证状态为吊销,随后立即拦截该车,并对林某飞依法进行处罚。经查,林某飞于2022年5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
1月8日下午,交警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失驾”人员郭某无证驾驶闽B115AG号小型越野客车上路,其驾驶证状态为吊销,随后立即拦截该车,并对郭某依法进行处罚。经查,郭某于2021年5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
1月8日下午,莆田交警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失驾”人员汤某丹无证驾驶闽B2651A小型普通客车上路,其驾驶证状态为吊销,随后立即拦截该车,并对汤某丹依法进行处罚。经查,汤某丹于2021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
据警方介绍,“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逾期未检验、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通俗来讲,就是失去有效驾驶资格期间仍旧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失驾”人员驾驶车辆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无证驾驶拒绝理赔。莆田交警提醒“失驾”人员,如您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有违法早处理,要换证早办理;珍爱驾照,远离“失驾”。若已“失驾”,请远离方向盘。
来源:莆田晚报 记者 许秋洪
责编:许伯英
编审:林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