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将涉企、涉农民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5月10日,青河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两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就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达成了调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详情一
2022年6月至7月份,被申请人罗某雇佣申请人朱某的翻斗车为自己承揽的青河县阿热勒托别镇 110千伏新建交电变电工程中拉运土方、砂石料等工程材料,经双方结算,共产生费用18540元。工程结束后,费用迟迟没有给付,故朱某诉到法院。
案件详情二
2022年3月18日至9月29日期间,在青龙湖——青河城区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中,被申请人罗某找朱某的肉店以挂账方式陆续为施工人员的食堂提供大肉,合计共欠肉店15572元,且罗某出具欠条一份,答应于当年完工后12月即付款。答应的付款时间已过,朱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只好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青河县人民法院立即开启了涉农民工、涉个体工商户案件快速通道,经查明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小、且为同一被告,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将此纠纷分流至老赵调解室以诉前调解方式先行调解。在受理案件当天,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了初步沟通,找到被申请人罗某向其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对立情绪进行有效疏导,使其转变观念,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摒弃前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罗某将于协议要求期限内以一次性方式给付两笔欠款。 青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通绿色通道,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节点快速办理涉企、涉农民工权益的各类案件,以“精”审理促高效,以“优”服务暖民心,用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讯员 左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