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体制机制 转变政府职能
——2022年酒泉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2022年,酒泉市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对法治建设工作牵头抓总作用,推动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领域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以“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年”活动为抓手,扎实推动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见实效。成立6个督察组,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对市、县、乡三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过筛子”式督察考评,并对督察考评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强化示范引领,申报的酒泉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示范市、玉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肃州区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示范区创建项目全部创建成功。
《酒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酒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酒泉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酒泉市户外运动管理办法》被确定为2022年度政府立法项目。对147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失效12件,废止15件,修订完善6件,继续有效114件。制定出台《酒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确定了决策启动、草案形成等14个程序,细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的要求,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严格实行“减证便民”“一窗受理、集中办理”等惠民审批事项,企业注册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三大类33种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申领实现“秒批”,“一处跑、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做法在全省率先推广。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做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深化企业登记注册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推进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审批,全市市场主体新增12535户,全程电子化率96%。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经验做法在全省优化法治营商推进会上作了交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位居全省第二。
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职能分配、机构设置问题,重新确认“五个领域”行政执法主体33个,梳理权责事项9660项,有效解决权责交叉、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涉及人力资源等11个领域的215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赋予乡镇和街道,不断增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至目前,全市共向68个乡镇、7个街道赋予行政许可权限529项,行政处罚权限13503项。
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9件,受理140件。全市发生94件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一审结案71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三调联动”“诉调对接”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8783件,调处成功率97.9%。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全覆盖。全市188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21件,挽回经济损失2581.94万元。
加强全民普法,逐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媒体公益普法活动呈现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态势。敦煌宪法广场、金塔民法典馆被评为全省第一批宪法教育基地。大力推行“三治融合”现代乡村治理模式,“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年内新增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基层依法治理基础不断夯实。(酒泉融媒记者 马学全 通讯员 宗丽萍)
责任编辑:李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