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然而,在一些人眼里,‘救命钱’却成了‘唐僧肉’。今年,我院已经连续办理了3起医保领域诈骗案件。”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东社镇、刘桥镇等地,开展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普法宣讲活动,揭露医疗费重复报销、隐瞒第三方责任报销医保等常见欺诈骗保手段,引导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医保基金管理规范,明确涉嫌医保诈骗违法犯罪的行为界限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0年5月,包工头王某雇佣老李为一农户自建房进行屋面改造,在施工过程中老李受伤,王某为逃避赔偿责任,与老李的女儿李某商议,通过医疗保险报销老李救治医疗费用,李某表示了同意。之后,由王某事先联系,李某虚构老李在自己家干活时受伤的事实,骗取相关证明。在医院医保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过程中,王某作了“看到老李在自家干活摔倒”的虚假证明,李某在《自费转医保、外伤使用医保审核表》中填写老李在路边独自干活时不小心摔倒,并让邻居送至医院,并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事实的情况。后老李出院时,共从医保基金报销费用共计38万余元。2023年8月21日,王某、李某因虚构事实骗取医保基金,以涉嫌诈骗罪被通州区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在刑事检察部门严厉打击医保类诈骗犯罪案件的同时,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利用工伤部门与医保部门信息壁垒、重复报销医疗费用的监督线索,在多次实地调查核实后,建议主管部门加强风险管理,完善相关报销制度,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数据信息共享。”通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志峰介绍,2023年8月9日,该院向医保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医保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相关涉嫌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后及时追回被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并完善外伤类医保基金报销审批手续,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通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志锋表示,鉴于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作案方式较为隐蔽,监管形势比较严峻等问题,该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对使用死亡人员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骗取国家医保统筹金等重点违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下一步,该院将通过一体融合履职,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
来源: 南通通州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