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皮
最近在乡下住了几天,茶余饭后总能听到个词“二手货”。此时的“二手货”并非是人们手里的某个旧物件,而是在离婚率高达60%的当今,村里近两年忽然出现很多重组家庭,在老一辈的嘴里,那些女人便是“二手货”。
村子里的妇人们二十来岁嫁过来,一住就是几十年,东家的儿子离婚了,西家的女儿改嫁了,都门清。她们擅长讲别人家的故事,那其中的跌宕起伏比你看电视剧要精彩些。她们的故事永远都在继续,这不,我家隔壁来了一个“二手货”。八月初八,黄道吉日,四十七八的样子,染过的头发并未完全遮住新冒出来的白发,身材魁梧,手指关节粗大,前半生没少做体力活。她跟的男人倒是个好男人,前两年意外没了老婆,两个女儿也是学业有成各自成家。她们都说她嫁过来了省心省力,应该是个好归宿。她也是笑眯眯地回应着她们,也很快跟她们熟络了起来,她总是笑呵呵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我跟她没说过话,也是远远地看过两眼,但我还是希望,这个女人会过得好,至少比她以前的日子要好。
村子角落里有一口大井,在家家户户都有自来水的年代,人们还是喜欢去那里洗涮,因为所有的故事都在那里有进展。她们说她好,说她大方,烤起来的土豆,种起来的玉米都分给大家一块吃。她们说她不好,说她不本分,因为经常看她晚上喝得面红耳赤大声唱歌。她们说她这次总算嫁对人了,家里的男人老实本分每天赚钱不会花天酒地。
大井口的故事还在继续,我还是没有跟她说过话。直到有一天,我妈说你等下去城里把隔壁婶给捎带一下吧,她也去城里。她一个劲地说麻烦我之类的话,上了车问我早饭吃了没、她煮了玉米。我是习惯早起做早饭的人,为了掩饰尴尬,我说还想吃根玉米。她显得高兴了起来。
咀嚼除了能让人放松,还能让人拉进距离,“你把甜甜养得很好,考了这么一个好学校。”我笑了笑,从后视镜偷偷瞄了她一眼。“我也有个女儿,比甜甜大四岁,我离婚那年我女儿才7岁,我没读过书找不到好工作,怕养不活她,当时就没敢要她。离婚后又嫁了两回,女儿就一次没来过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跟我说这些,此时的她没有往日的大大咧咧嬉皮笑脸疯疯癫癫。我想起余华在写《活着》的时候一连写了五篇序,其中有一篇我反反复复读了不下十遍。他说为什么要用第一人称来写?因为生活对于每一个社会底层的来说,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无非是生存与幸存,两者之间的微小区别在于方向的不同。第三人称就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所见的都是苦难,而用第一人称来写,却是苦乐相伴。
不管我们多么聪明,都猜不透命运手里会有一副什么样的牌。我只希望写故事的人会第一人称去写,读故事的人懂得要用第三人称去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