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坪法院“福撒玛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员释法明理、情感感化、耐心调解,当事人当场履行调解协议,让该起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充分发挥了“福撒玛调解室”的调解功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某物业公司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但是业主姚某一直未缴纳从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故将其诉至华坪法院请求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
为有效化解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降低诉讼成本,华坪法院将此案件分流到诉讼服务中心福撒玛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考虑到物业公司和业主系长期合作关系,双方的关系不宜闹得太僵,于是一接到案件便多次打电话与双方沟通,认真审查证据、充分了解事实。
调解点滴
调解过程中,姚某表示认可物业费应当缴纳,但是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认为去年自己家中发生火灾,物业并未第一时间赶到她家,因此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倾听完双方的诉求和意见,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讲明利害关系,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客观提出让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的中肯意见。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双方由最初的拒绝沟通到后来慢慢接受,最终心平气和接受法院的调解意见,并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由姚某一次性支付所欠两年的卫生费120元,缴纳物业服务费2585.70元。
随后,姚某在调解室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同时对日常物业服务提出几点改进建议,物业公司也主动免除相应的滞纳金,并表示会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形成物业与业主之间的良性沟通渠道。
“小物业”关涉“大民生”,物业纠纷事虽小,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如若处理不当,容易让小问题引发大矛盾,因此,依法保护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之一。华坪县人民法院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工作目标,把物业纠纷挺在诉前解决,充分发挥了司法作用,既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又为物业公司和业主搭建了“连心桥”,进一步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