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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对恋人因谈婚论嫁不成导致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不逮捕决定,给予了当事双方“重获新生”的美好憧憬。
2022年6月,犯罪嫌疑人买某某与其女友热某某经过长时间念爱,按理说谈婚论嫁已是水到渠成,于是买某某就与女朋友热某某提出结婚要求,没承想热某某却一反常态地没有答应,相互间因此在发生口角争执的同时,买某某用脚踢伤热某某。经鉴定,热某某左侧气胸、左肺下叶挫裂伤、左侧第9、10、11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检察官审查,犯罪嫌疑人买某某故意伤害热某某,致使其轻伤,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鉴于买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双方又是情侣关系,且受害人热某某已对买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双方误会消除。据此,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买某某作出不捕决定。
该案的成功办理,让本就相亲相爱的当事双方能够理性分析对待各自问题,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挽救了一段美好姻缘,充分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 周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