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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十堰广播电视台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辉 喻波)燃气安全无小事,十堰多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共同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全市燃气具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茅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检查辖区经营户64家,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是否装有熄火保护装置、有无产品合格证、3C标识等,并依法查扣部分不合格产品。
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材介绍,销售商家要把好进货渠道,严把进货关,做好进货台账,不允许销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日前,在全市警方开展的夏夜治安统一行动中,张湾区公安分局柏林派出所发现并制止一处废品回收站私自切割液化气罐的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民警李浩楠提醒,个人要减少对易燃易爆液化气罐的处置和买卖,废弃煤气罐需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来处理。
户内燃气安全提醒
十堰中燃公司根据入户检查情况,汇总整理了九个方面的户内燃气一级隐患,提醒市民对照自查。
一、严禁将有燃气管道、燃气具的房间改作卧室、客厅、卫生间,或设置成开放式厨房等。
二、不得使用超期燃气具和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
三、不得使用橡胶软管作为连接软管。
四、家庭用户需加装燃气自闭阀。
五、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设置在室内。燃气采暖热水炉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严禁设置在浴室、卫生间内。
六、严禁将燃气管道、阀门、燃气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设安装。
七、严禁燃气用户擅自增添、拆、迁、改、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
八、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九、商业用户需加装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