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泰安市检察院与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联合举办第一届“名山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暨泰山“融”保护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知名专家学者和部分全国名山所在地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等,围绕“名山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现代化进行座谈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并就疑难案件进行集中研讨,为世界双遗产等名山“融”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凝聚法治合力。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二级巡视员吕洪涛,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山东大学校长助理、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邢占军等有关领导参加座谈。
座谈会前,泰安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锡友与山东大学校长助理、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邢占军,共同为泰山“融”保护暨生态检察研究实践基地揭牌,并向首批泰山“融”保护专家颁发聘书。
座谈会上,来自安徽黄山、福建武夷山、江西三清山、四川峨眉山、贵州梵净山等地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就“名山保护”进行了经验介绍,泰山文化、环境法医学、文物保护、环境犯罪、林业保护等方面的专家进行工作了交流。
座谈第二阶段,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专家学者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溯源技术等前沿问题进行了主旨发言。与会人员围绕有关司法适用、鉴定评估等难题进行探讨,相关检察机关就办案经验进行分享。
记者在会议现场了解到,本次座谈会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名山保护”生态环境检察专题座谈。参加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著名泰山文化学者周郢表示,泰山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名山,寄托了“国泰民安”的民族意愿,蕴含着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泰安检察机关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打造泰山“融”保护品牌,提出“刑事法益+公共利益”联合保护的构想,全面守护泰山文化和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据悉,近年来,泰安市检察机关成立泰山保护工作专班,融聚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泰山协同保护。针对“涂抹泰山石刻案”鉴定评估难题,引导侦查机关开展涉泰山文物刑事鉴定,拓展公益损害审查思路,委托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进行人文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构建了基于鉴定评估技术支撑的“刑事法益+公共利益”联合保护模式,成功办理在泰山核心景区因故意损毁文物被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第一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记者:王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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