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分析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特点与规律,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织密校园交通安全“防护网”。
站好“护学岗”
大队严格落实“定时间、定岗位、定职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防控力度,每天高峰时段提前上岗,在校园门口路段疏导交通,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引导车辆合理停放,有效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上好“安全课”
大队组织宣传警力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播放事故案例警示片、普法宣传授课、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等形式,为同学们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让“知危险,会避险”文明交通理念深植于每一名学生的心中。
校车“大体检”
大队扎实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抓好秋季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校方现场落实整改,要求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随车老师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时刻把好源头关,绷紧交通安全弦,确保每一辆校车“健康”上路,每一个孩子安全上学、平安返家。
严查“电摩”违法
大队持续优化工作举措,始终保持严管态势,加大巡逻力度,紧盯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活动频繁区域、时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强化路面管控,对电摩翘头炫技、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步行安全
如果家长选择步行接送孩子,或让孩子自行步行上下学,应提醒孩子要随时注意路上情况,避免错误的步行行为,以保障出行安全。做到:步行上学的“五要”和“五不要”。
“五要”:要走人行横道;走路时要集中精力;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要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要认识交通标志。
“五不要”: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翻越护栏;不要随意横过马路;不要在道路上看书、踢球等;不要扒车、追车、抛物击车等。
骑行安全
12周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自行车平衡性、稳定性较差,面对马路上车来车往或突发状况,以一般儿童的应变能力,很容易措手不及摔倒受伤。因此,低龄儿童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高。
年满12周岁,具备骑行条件的孩子,在骑车接近机动车时要确保自己被看见,谨防进入机动车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因为汽车周围存在许多驾驶人看不到的地方,难免会形成部分视线遮挡,骑行时要始终保持直线行驶,避免在马路上蛇形穿插,以免进入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发生危险。
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家长和幼儿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做到“一人一盔”。
乘车安全
对于部分年龄较小的孩子,家长们通常会选择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认为这样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但也务必注意孩子们在乘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叮嘱孩子勿将身体伸出车外: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不要随意将身体探出天窗或者侧窗,在遇到意外情况或急刹车时,身体很有可能会被甩出车外或撞上路边的其他物体。
“黑校车”安全隐患大,切勿乘坐:“黑校车”为了获取更多经济利益,经常对车辆进行私自改装以容纳更多的乘客。一方面,改装后的车辆常常存在安全带和座椅不足的情况,乘车人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另一方面,车辆超员使车辆性能下降,更容易导致侧翻或其他交通事故,具有极大安全隐患。(供稿:嘉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