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全市公路整体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于7月14日至8月11日对我市公路工程开展2023年度公路工程综合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公路建设项目共计10个(高速公路6个、普通公路4个),涉及15个标段、3家工地试验室、5家水泥混凝土拌合站、2家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督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市场管理行为(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管理、分包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人员履约等)、质量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工地试验室和拌合站管理情况、扬尘治理情况等六个方面。督查共抽查质保资料145余份,抽查安全保障资料100卷,施工现场抽抽查70余处,特种设备抽查5台。
检查期间,总队工程质量安全支队执法人员靠前服务,抓实“六个普法”,以互动式普法、说理式普法、案例释法等形式,帮助参建企业剖析项目管理漏洞;强化技术引领,积极向项目参建各方推广四新技术与创新成果,为项目品质工程建设提质增效。对原材料检验、现场工程实体质量、试验数据资料的真实性等关键环节开展检查;重点对路基压实度、路面结构厚度、梁柱混凝土强度、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等关键部位质量的管控开展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下发了检查意见书,同时要求对下发检查意见书的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做到立行立改,务必整改闭环,做到不留一个隐患,不留一个死角,针对整改后的情况,支队将持续做好跟踪复查工作。
此次综合督查正值汛期,围绕抗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进行汛期检查,确保突发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实施防汛抢险,将水灾对在建项目的破坏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汛期公路建设安全畅通。结合防汛工作,重点检查了涵洞、高边坡、深基坑、挡土墙等现场实体情况,针对汛期参建单位的人员、防汛设备与值班值守组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汛期内在建公路项目安全平稳度汛。
执法总队工程质量安全支队将继续认真监督、严格执法、主动靠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目标,重点加大试验检测数据真实性、转包分包行为管理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原材料和工程实体监督执法,打击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严格处置,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工作稳扎稳打、有序开展,为加快天津“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