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回声
来电热点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回应群众诉求
提升服务质效
日照市医保局对近期
市民来电咨询的热点问题
进行了归纳整理和解答
问请问参保居民生育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正常参加日照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支付标准3500元。
问请问女职工生育时医保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怎么办?
答参加日照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全体职工按时足额缴费满12个月后,再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问请问女职工生育后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答参加日照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的,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出院时即时结算;生育津贴出院后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不需职工另外跑腿。在异地生育的,医疗费先自行结算,出院后可以持“发票、诊断证明(原件盖公章)”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鲁医保”“日照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日照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日照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爱山东·日照通”APP线上办理。
问请问大病保险按照什么标准报销?
答日照市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8千元。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8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1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报销40万元。
日照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5%,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报销40万元。
问请问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哪些费用的支付?
答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来源:日照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