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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最新发布
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一次性支取业务的通知
申请条件
1、死亡人员;
2、出国定居人员;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外省参保,且当地未接入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
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集中办理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
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电子报表
(1)《人员终止参保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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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账户清退批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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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报表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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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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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继承人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交由单位统一进行申请;
2、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临柜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
3、工作人员审核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并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明细返给单位经办人。
来源: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