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成民办〔2024〕52号)要求。
近日
我市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
专项治理工作专项行动
检查发现并坚决制止和查处
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
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规收费
加快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
收费监管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
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时间安排
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30日
(一)动员部署。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反映问题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二)自查排查(7月5日—8月5日)。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对行业协会商会所有收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力所能及地减免涉企收费。
(三)抽查检查(8月6日—9月30日)。行业主管单位对所管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结合投诉举报线索和自查排查反馈情况等,对全市成立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随机抽查。
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行业主管单位,从严从实从快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 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内容
(一)违规组织培训并收取费用;
(二)违规对会员实施经济处罚;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四)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五)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六)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七)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八)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九)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十)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十一)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十二)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十三)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十四)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十五)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十六)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十七)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有上述行为的,可向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举报,举报线索尽量详尽可查。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及地址
市民政局,电话:028-82319031,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西路140号
市发改局,电话:028-82272288,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000号
市市场监管局,电话:028-82381026,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东路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