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蚌埠日报收集编辑:蚌埠日报
为持续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防线。近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走访各生产经营场所,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在拉仁采石场现场,各职能部门走访察看了生产现场情况、查阅安全措施资料后,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及设备管理,全面提升和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做好排查和整治矿山生产安全隐患防范措施,确保矿区安全稳定生产。
在松仁烟花爆竹销售点现场,各职能部门走访查看了经营、储存场所周边情况及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设施,督促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严防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发生。
下一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前移监督着力点,协同各职能部门加大共管力度,助力补齐安全生产监督方面的短板,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凤山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人:黄珮、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