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近期,区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定点设卡和动态巡查,加大对货车超速、超限超载、非法载客、漏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曝光警示力度,全力压减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月18日21时许,交警部门组织警力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CB7***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运输,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辆拦截,并进行称重核查。
经检测,该车限重31吨,车货总重102.5吨,超载率达230%,属于严重超载。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阶段来,交警部门共查处货车超载207宗、超限85宗、货车违法载人2宗,其中查处“百吨王”3宗。下一步,区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大型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货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环境。
车辆超载超限的危害
01
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
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大大缩短了公路基础设施的使用年限。
02
行车危险性增大。
车辆超载超限,载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从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超限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发生危险。
03
增加驾驶员心理负担。
驾驶人驾驶超载超限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
04
影响道路畅通。
驾驶人驾驶超载超限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警方提醒:
超载超限、超员
非常危险!
请广大驾驶员们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