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的解决思路特别好,我们前期为了这个赔偿也做了很多努力,但确实存在困难,一时不知道如何解决,通过出售店铺,变现后予以赔偿,既履行了向对方的赔偿义务,也算能取下压在我们身上的一块大石了,真心感谢法官。”近日,安铁法院执行局一行驱车百余里前往安康市某县某镇人民政府,执行涉该镇的一起行政赔偿案件,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多方协调下,该案达成赔偿方案,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申请执行人高某兰、陈某心与被执行人安康市某县某镇人民政府以及申请执行人陈某心、李某勤与被执行人安康市某县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执行两案,因安康市某县某镇人民政府违法拆除申请执行人的房屋,我院判令该镇赔偿申请执行人高某兰、陈某心各项经济损失107575元及利息;赔偿申请执行人陈某心、李某勤各项经济损失111795.20元及利息。因该镇人民政府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安铁法院在受理该两起执行案件后,迅速向安康市某县某镇人民政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于2022年12月12日传唤该镇主要领导到庭接受询问,该领导表示于2023年1月12日履行义务,但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在此之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该领导,得到答复为仍在向县政府申报该款项,该两起执行案件陷入停滞。
为使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我院执行干警前往该镇,约谈该镇镇长,并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以及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该镇镇长向执行法官说明了政府曾为履行判决所做的准备以及遇到的困难,表示因资金来源、划拨支付等原因,短时间内确实无法申请到资金拨付,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在谈话中,法官捕捉到该镇政府有一批商铺可以出售,执行法官立即转变思路,提出尽快出售商铺,变现后用以赔偿,并坚决明确截止3月底必须全部完成赔偿义务。经过两小时约谈,最终确定赔付方案,迈出了实质性化解该案的关键一步。
去年以来,安铁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营造党政机关主动履行,带头履行的法治环境。同时在执行过程中,用好落实善意文明执法八项措施,主动发挥司法能动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批行政执行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提高了政府行政权威。今年,该院执行局将紧紧围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执行干警工作能力作风、强化执行权对行政权的监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为优化安康九县(市)一区法治营商环境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安铁经验”。来源:安康铁路运输法院